故都的秋——关于经典散文的朗诵经典篇目
绿萝 2026-08-29 11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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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天,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,总是好的;可是啊,北国的秋,却特别地来得清,来得静,来得悲凉。我的不远千里,要从杭州赶上青岛,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,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“秋”,这故都的秋味。江南,秋当然也是有的,但草木凋得慢,空气来得润,天的颜色显得淡,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;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,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,混混沌沌地过去,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,秋的味,秋的色,秋的意境与姿态,总看不饱,尝不透,赏玩不到十足。秋并不是名花,也并不是美酒,那一种半开、半醉的状态,在领略秋的过程上,是不合适的。
不逢北国之秋,已将近十余年了。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,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,钓鱼台的柳影,西山的虫唱,玉泉的夜月,潭柘寺的钟声。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,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,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,早晨起来,泡一碗浓茶,向院子一坐,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,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。从槐树叶底,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,或在破壁腰中,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(朝荣)的蓝朵,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。说到了牵牛花,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,紫黑色次之,淡红色最下。最好,还要在牵牛花底,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,使作陪衬。
北国的槐树,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。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,早晨起来,会铺得满地。脚踏上去,声音也没有,气味也没有,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。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,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,看起来既觉得细腻,又觉得清闲,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,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,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。秋蝉的衰弱的残声,更是北国的特产,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,屋子又低,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,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。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。这秋蝉的嘶叫,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,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。
还有秋雨哩,北方的秋雨,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,下得有味,下得更像样。在灰沉沉的天底下,忽而来一阵凉风,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。一层雨过,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,天又青了,太阳又露出脸来了,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,咬着烟管,在雨后的斜桥影里,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,遇见熟人,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,微叹着互答着地说:“唉,天可真凉了——”(这了字念得很高,拖得很长。)“可不是吗?一层秋雨一层凉啦!”北方人念阵字,总老像是层字,平平仄仄起来,这念错的歧韵,倒来得正好。
北方的果树,到秋来,也是一种奇景。第一是枣子树;屋角,墙头,茅房边上,灶房门口,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。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,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,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,正是秋的全盛时期,等枣树叶落,枣子红完,西北风就要起来了,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,只有这枣子、柿子、葡萄,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,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,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。有些批评家说,中国的文人学士,尤其是诗人,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,所以中国的诗文里,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。但外国的诗人,又何尝不然?我虽则外国诗文念得不多,也不想开出账来,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,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,或各国的诗文的nthology来,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与悲啼。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,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,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。
足见有感觉的动物,有情趣的人类,对于秋,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,幽远,严厉,萧索的感触来的。不单是诗人,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,到了秋天,我想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;秋之于人,何尝有国别,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?不过在中国,文字里有一个“秋士”的成语,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《秋声》与苏东坡的《赤壁赋》等,就觉得中国的文人,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。可是这秋的深味,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,非要在北方,才感受得到底。
南国之秋,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,比如廿四桥的明月,钱塘江的秋潮,普陀山的凉雾,荔枝湾的残荷等等,可是色彩不浓,回味不永。比起北国的秋来,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,稀饭之与馍馍,鲈鱼之与大蟹,黄犬之与骆驼。秋天,这北国的秋天,若留得住的话,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,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。
解析:郁达夫的《故都的秋》是中国现代写景抒情散文的巅峰之作,全文以“清、静、悲凉”为核心基调,将北国之秋的景色、韵味与作者的生命体验融为一体,文字充满了古典诗意和个人化的感伤,既是对北平秋天的礼赞,也是对中国传统文人“悲秋”情怀的现代传承。
文章开篇作者就点明了北国之秋的特点:“来得清,来得静,来得悲凉”,为全文奠定了情感基调。他不远千里从杭州赶到北平,就是为了饱尝故都的秋味,这种近乎朝圣的态度,已经表明了北国之秋在他心中的分量。紧接着用江南的秋和北国的秋做对比,江南的秋草木凋得慢、空气润、天色淡、多雨少风,混混沌沌的,秋的味、色、意境都赏玩不足,而秋本身不是名花也不是美酒,半开半醉的状态不适合领略秋,一下子就把北国之秋的纯粹和浓烈凸显了出来。
作者没有写北平有名的景点,而是选取了最日常、最普通的秋景:租一椽破屋住着,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,坐在院子里看很高的碧绿的天色,听青天下驯鸽的飞声,细数槐树叶底漏下来的日光,静对着牵牛花的蓝朵,还有牵牛花底疏疏落落的秋草。这些场景都是非常私人化的,没有什么宏大的景色,却最能体现北平秋天的“清”和“静”,那种没有喧嚣、没有干扰的悠闲,那种和自然贴近的松弛,正是北国之秋最动人的地方。作者对牵牛花颜色的偏好——“蓝色或白色者为佳,紫黑色次之,淡红色最下”,也暗合了他清冷、素雅的审美,淡红色的热闹不符合秋的沉静气质。
最经典的段落是对槐树落蕊的描写:“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,早晨起来,会铺得满地。脚踏上去,声音也没有,气味也没有,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。”没有声音,没有气味,只有极细微的触觉,这种通感的手法,把秋的静谧写到了极致,连扫街的留下的扫帚丝纹,都能让人感受到细腻、清闲甚至落寞,“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”的遥想,就藏在这些细微的日常细节里。后面写秋蝉的残声,说是北国的特产,“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”,看似调侃,实则写出了秋蝉的嘶叫已经成了北国秋天的一部分,无处不在,提醒着人们秋天的到来。还有北方的秋雨,下得奇、有味、像样,雨后都市闲人在桥头用缓慢悠闲的声调互叹“天可真凉了”“一层秋雨一层凉啦”,这种带着北京口音的对话,充满了市井生活的烟火气,也带着一种慵懒的、看淡世事的悲凉感。
作者还特意提到北方秋天的果树,枣子、柿子、葡萄成熟的七八月之交,是北国清秋的佳日,是一年中最好的Golden Days,在清冷悲凉的基调里,又添了一丝温暖的亮色,说明作者笔下的秋不是只有悲凉,还有丰收的喜悦和生命的质感。后面作者从具体的秋景上升到对“悲秋”文化的思考,指出无论是中国文人还是外国诗人,都对秋有特殊的感触,秋能引起人深沉、幽远、严厉、萧索的感受,这是人类共通的情感,而中国的秋的深味,只有在北方才能感受得到,把对北国之秋的赞美,上升到了文化层面的认同。
文章结尾再次用南国之秋和北国之秋对比,说南国之秋比起北国的秋,“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,稀饭之与馍馍,鲈鱼之与大蟹,黄犬之与骆驼”,这四个比喻非常精妙,把南北秋味的差异写得具体可感:黄酒的温和比不上白干的浓烈,稀饭的稀薄比不上馍馍的厚重,鲈鱼的鲜嫩比不上大蟹的醇厚,黄犬的小巧比不上骆驼的大气,寥寥几笔,就把北国之秋的浓烈、厚重、醇厚、大气的特点写得淋漓尽致。最后作者说“秋天,这北国的秋天,若留得住的话,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,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”,这种近乎极端的表白,把对北国之秋的热爱推向了顶点,让读者感受到作者对这份秋味的珍视和眷恋。
这篇文章写于1934年,当时中国正处于内忧外患的时期,郁达夫从杭州迁居北平,写下了这篇散文。他笔下的故都的秋,既是北平真实的秋天,也承载着他对传统文化的眷恋,对动荡时局的隐忧,那种“清、静、悲凉”的基调,其实也是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共同心境。在今天重读《故都的秋》,依然能感受到那份沉静的力量,它让我们慢下来,学会去感受季节的变化,去体会日常细节里的美感,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里,找到一份属于自己的静谧和从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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